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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道會聯會個資保護業務與表格相關如下:

業務承辦人 聯會辦公室 行政專員 陳怡伶  (02)8672-0312 分機14

   

 

一、「財團法人中華基督教行道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」已於111年5月23日,

經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備通過,立即生效執行。

二、請各教會配合張貼長期公告: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」。

三、蒐集個人資料時,務必請當事人簽回「個人資料提供同意(教會)」,確保已取得當事人使用個資同意

(可以任何型式提供,電子檔或紙本皆可,若為電子表單,需有能佐證為本人填寫之檢核機制)

四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,當事人可以書面「個資請求申請表」向本會要求行使以下之權利:

異動,請主動向本會申請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

1. 查詢或請求閱覽當事人的個人資料。
2. 請求製給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複製本。
3. 請求補充或更正當事人的個人資料。
4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當事人的個人資料。
5. 請求刪除當事人的個人資料。

五、任何資訊帳號、權限及其它資訊服務支援,皆需提出「資訊服務申請表」保留完整軌跡,不受理口頭申請。

(亦可配合原有表單進行,例如:文件申請表)

六、個資保管年限期滿,應主動刪除或銷毀,人員職務異動,應移轉保管個資,

並以「個資銷毀/移轉/刪除處理紀錄單」保留完整軌跡。

七、若發生安全事故之個人資料達 5,000 筆者,自發現時起 72 小時內,填寫「個資安全事件報告單」,

並於第一時間通知聯會行政專員,以合乎主管機關通報機制規定。

八、以上任何單據,保存年限至少為五年。

各教會推派一名個資(資安)負責窗口,作為聯會資訊更新平台: 回報至表單:https://reurl.cc/EokEkn

中華基督教行道會聯會

23741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216號10樓

電話:(02) 8672-03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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